7月14日,財政部發(fā)布1642號政府采購處理意見,涉及項目為“畜禽遺傳資源管理大數據建設項目”,該項目是去年12月23日開標的,中標金額360萬元。財政部在調查中發(fā)現,本項目招標文件將高級軟件工程師證書、大數據分析師(高級)證書、信息系統(tǒng)管理(高級)證書作為評審因素。據記者了解,大數據分析師是工信部推出的等級認證考試項目,適用于大數據產業(yè)從業(yè)人員和預就業(yè)人員,在大數據采集、大數據技術、大數據安全、大數據應用等領域。本項目是大數據項目,大數據分析、軟件工程、和信息系統(tǒng)管理都是與項目有關系的技能要求,為何都違規(guī)了呢?因為財政部認定,在招標時候將這些證書引入評審缺乏相關法律依據或標準,因此也屬于“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因此,本項目的采購人和代理機構都被處于警告的行政處罰。由此可見,在招標過程中將職稱、證書引入評審因素,一定要有法律依據或者相關國家標準。那么什么樣的證書屬于有法律依據呢?廣西廣天一律師事務所沈德能律師表示,必須是納入《國家職業(yè)資格目錄(2021年版)》的證書才是國家認可的職業(yè)資格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四十二號)
行政處罰結果公告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全國畜牧總站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qū)麥子店街20號樓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對“畜禽遺傳資源管理大數據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ZJJC-2021-NYB02)投訴處理過程中,發(fā)現本項目招標文件將缺乏相關法律依據或標準的高級軟件工程師證書、大數據分析師(高級)證書、信息系統(tǒng)管理(高級)證書作為評審因素,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八)項規(guī)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三、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全國畜牧總站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財 政 部
2022年7月11